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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速、示范、挖潜、激励
——北京三中院积极探索“四项机制”提升审判质效
  发布时间:2015-12-09 11:25:16 打印 字号: | |

       2014年,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迎来了全面履行审判职责的第一个完整年。为集中力量破解“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北京三中院着力在“提速、示范、挖潜、激励”四个方面下功夫,积极探索建立民商事二审案件快审机制、院庭长办案机制、有审判职称人员全员办案机制以及干警业绩激励机制,有效提升审判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提速”,探索民商事二审案件快审机制

 

       探索民商事二审案件快审机制是将民事案件中劳动争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劳务合同纠纷等涉及民生、当事人要求尽快实现权益的案件剥离出来,统一交给民事审判第三庭进行快速处理,在送达方式上求简,在庭审方式上求活,在结案效率上求快,力争全院50%的民商事二审案件,在收案后20个工作日内审结。在快审出效率的同时,对其他案件的审理,提出了出规范、出经验、出亮点、出成果的要求。快审机制与规范审判相呼应,形成全院一盘棋,各项工作优势互补、齐头并进的良好局面。

       “快审机制从今年2月底实施以来,二审案件收案5030件,结案4731件,结案率93.4%以上,法官人均结案263件,单人结案最高456件,案件平均审理时间17个工作日,晚间开庭、谈话200余次。” 北京三中院民三庭庭长侯军表示,“快审机制的推出,大大提高了审判工作效率,也回应了人民群众尽快实现权益的司法需求。” 2015年前10个月,民三庭与民六庭,分别结案3369件和1686件,结案率分别达到93.01%和86.91%。

 

“示范”,全面推行院庭长办案

 

       早在今年年初的工作部署会上,北京三中院党组便提出了院庭长办案的工作重点。明确院庭长审判管理权的范围,完善院庭长对个案的监督方式,建立院庭长行使审判管理权、监督权全程留痕制度。明确要求院长、主管副院长要亲自参与办案,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庭长根据各庭实际情况,确定办案方案和指标;副庭长主要精力用于办案,每年办理案件的总数原则上不得少于本庭法官的平均办案数。同时把庭长、副庭长办理案件的情况,作为考核庭长、副庭长的重要依据,计入业绩档案。

       据统计,2014年,主管刑事的副院长亲自担任审判长,办理刑事大案;主管民事的副院长和干警一道加班加点,听取汇报、研究案件达到1100余件;主管立案信访的副院长亲自到窗口接待立案。全院主要业务庭24位正、副庭长共审结案件1421件,单人结案最高382件。院庭长带头办案,为干警树立了榜样,极大地鼓舞了干警士气。2015年前10个月,37名院庭长共审结案件1397件,其中单人结案数最高204件,5名副庭长结案数超过100件。

 

“挖潜”,实行有审判职称人员全员办案

       目前,北京三中院一线审判人员和后勤服务、行政人员配比约为4.51,这样的配置是符合北京高院《审判资源配置意见》要求的。但由于干警总人数的限制,民事、刑事、行政审判一线人员全面紧张,因此,院里尽最大可能减少专职行政管理人员的比例,推出了综合部门有审判职称人员“全员办案”模式。一方面,抽调综合部门有审判职称的部分干警到审判一线,进一步加大一线审判人员的比例;另一方面,要求综合部门的干警,在做好自己本职工作的同时,担任合议庭成员,参与案件审理。

       “为了把全员办案落到实处,干部处专门制定了综合部门干警参与办案的指标以及考核机制。从2014年2月实施以来,共有办公室、干部处、组宣处以及研究室等综合部门8名干警到审判庭,参与案件审理和信访接待。共参与办理案件983余件。”北京三中院干部处处长顾华结合具体全员办案情况讲道。2015年前10个月,已累计办结案件500余件。

 

“激励”,推出干警业绩激励机制

 

       在推出民商事二审案件快审机制的同时,为凝聚人心、奖励先进、树立正确的业绩导向,北京三中院出台了《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民商事案件快审机制考评及激励办法》。

       北京三中院政治部主任辛振兴介绍道:“我们创新了业绩评价标准,把法官的业绩分为三个不同档次,分别对应不同的奖励标准。与此相对应,拓宽奖励的方式方法,把业绩评价与职级晋升、评优评先、学习培训、按审判效果计算工作时间挂钩,采取多种方式方法,鼓励干警多结案、结好案。”激励机制出台后,在试点部门反响强烈。由于业绩档次目标明确,又采取自行申报方式,民三庭共有11名干警选择一档业绩作为目标。激励机制的推出,调动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快审庭的示范作用,对北京三中院审判工作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四项机制”实施以来,截至2015年1020日,北京三中院收案16352件,结案14543件,结案率87.68%。和全市法院的平均结案相比,案多人少的三中院,没有影响全市法院的整体结案,呈现出了结案多、未结案少、结案率高的良好态势。

       自201386日成立以来,北京三中院立足自身实际,解决主要矛盾,顺应司法改革形势,积极探索“四项机制”,紧紧围绕执法办案,采取各种措施,努力提高案件审理的质量、效率和效果,充分发挥中级法院的职能,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为辖区深化改革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郑 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