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结了一起诈骗案,金某因冒用他人身份信息骗取国家节能减排补贴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金某系北京市某家用电器连锁销售有限公司某分店冰洗部主任。2016年1月至9月间,金某违规将店内一百余台博世和西门子的冰箱、洗衣机卖给经销商张某。根据北京市政策,消费者在购买一级和二级能耗的部分电器时,经过实名认证可以享受一定比例的节能减排补贴,而经销商无法领取补贴。于是金某就想到了在网上购买他人身份信息,通过伪造购买记录,冒领国家的节能减排补贴共计人民币2万余元。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金某构成诈骗罪,故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金某不服,向北京市三中院提起上诉。
三中院法官对量刑幅度和量刑情节进行解释说明后,金某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自愿撤诉,故我院作出了准许其撤回上诉的裁定。
法官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电器时,一定要注意向商家询问相关节能减排补贴事宜,在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杜绝可能产生的冒领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