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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家收银员监守自盗 故意漏扫商品9万余元获刑七个月
作者:郑浩  发布时间:2018-07-17 16:32:00 打印 字号: | |
  宜家是世界一线的家居品牌,国内只有少数几个城市开设了宜家商场,喜欢宜家家居的朋友没有购买的渠道,宜家商品代购便应运而生,但您可曾想过,代购来的商品可能是别人的违法所得。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宜家家居收银员关某与堂兄共同勾结他人,通过少结算货款,共同侵占宜家商品的职务侵占案件。

  原审被告人关某案发前系北京宜家家居有限公司四元桥店收银员,与其同堂受审的系其堂兄关某飞。据关某飞供述,在其建议下,关某应聘宜家四元桥店收银员一职,而此前关某飞的女友亦系该店收银员,关某、关某飞在入职前即有侵占货款的计划。一审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关某伙同关某飞于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期间,利用关某担任收银员的职务便利,以故意漏扫商品条码少结算货款的方式共同侵占该商场商品,价值共计9万余元。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关某飞与关某相勾结,利用关某职务上的便利,共同将被害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分别判处关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关某飞有期徒刑六个月。一审宣判后,关某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在审理期间,经阅卷、讯问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后认为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及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关某在二审期间自愿提出撤回上诉,服从一审判决。二审法院经审查,准许关某撤诉,一审判决生效。

  法官提醒各商家、用人单位,在招聘业务人员时务必多项考核评定,审查应聘者身份、学历、资格、工作经历等信息,确保真实有效。作为用人单位在日常经营管理中,也要注重防范内部员工互相勾结、监守自盗的行为发生,制定有效的防范机制,定期盘点清查,加强监督管理,避免留给存有犯罪动机人员职务侵占的机会与空间,造成公私财物的重大损失。
责任编辑:刘泽 段惠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