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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途中遇车祸、参加公司年会受伤……这些情况算工伤吗?
作者:宋凯  发布时间:2021-06-04 17:18:13 打印 字号: | |

身为劳动者,在工作中如果不幸受伤能否申请工伤认定?今天就通过几个小问答给大家讲讲关于工伤认定的法律知识。

1.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申请认定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因此,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并未签订劳动合同,需要先进行劳动关系的确认,经过仲裁或判决认定劳动关系后,方可申请认定工伤。

2.用人单位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个人可以提出吗?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因此,用人单位逾期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相关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可以认定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因此,职工如果是在上下班途中的合理路线上,发生交通事故受到伤害,在非本人主要责任的情况下,可以按规定申请工伤认定。

不过,如果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的伤害并非交通事故,如员工自己步行上班路上滑倒受伤,则无法按照上述规定申请工伤认定。

4.加班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是否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因此,对于工伤发生时间的认定,不区分工作日与休假日,因此,职工在加班期间受到事故伤害的,依然可以按规定申请工伤认定。

5.上班期间去上厕所途中受到事故伤害,是否可以认定工伤?

工伤认定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是认定工伤的核心要素。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既包括职工在从事本职工作或者单位安排的经营活动时直接遭受的事故伤害,也包括因其他间接的工作原因而受到的事故伤害,以及为了满足合理的基本生理需要而从事活动时受到的事故伤害,如喝水、用餐、上厕所等。

6.下班后在单位浴室洗澡受伤,是否认定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职工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因此,需要判断职工去浴室洗澡行为是否属于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如采矿场工人、疫情防控人员,在当日工作结束后前往单位安排的洗澡、消杀场所进行洗澡换衣服,因地面缺乏防滑措施滑倒造成事故伤害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工伤认定。

7.参加公司组织的年会受到事故伤害,是否认定工伤?

公司组织的年会,虽然并非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但是是其加强员工沟通、增强企业凝聚力、提高工作效率的一种方式,与生产经营活动具有关联性,可以视为一种特殊性质的工作安排。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可认定为工伤。因此,如职工在参加公司组织年会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摔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责任编辑:邓桢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