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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运用指导及典型案例》编写座谈会在北京三中院召开
作者:夏倩雯  发布时间:2022-02-16 16:45:35 打印 字号: | |


215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三中院召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运用指导及典型案例》编写座谈会。

座谈会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副主任刘峥、二级巡视员杨建文、指导处处长邓宇、调研处副处长金晓丹,三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蓝向东,党组成员、副院长薛强,研究室主任宋洪印,审管办主任黄海涛,丰台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祖鹏,二中院立案庭副庭长李俊晔等同志现场参会。上海高院研究室主任郑天衣、司改科科长俞小海,成都高新区法院民四庭庭长徐永红、法官黄穗视频参加会议。会议由刘峥主持。

刘峥首先介绍了全国法院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工作的基本情况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运用指导及典型案例》一书编写的背景、意义。

薛强从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培训功能、强化案例示范和强化宣传推广四个方面介绍了北京三中院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释法说理的工作经验。祖鹏从成立审判示范团队、建立案件培育机制和召开新闻通报会机制三个方面对丰台法院相关工作作了经验介绍。

邓宇介绍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运用指导及典型案例》一书的编写方案。杨建文介绍了该书拟定的体例、结构、内容与篇幅。

与会人员充分发言,从编写体例与结构、案例征集与遴选、评析方法与内容等各方面提出积极的意见和建议。蓝向东认为,编写该书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在体例上可以考虑以宏观——中观——微观的结构进行编写。宏观上侧重政策解读,中观上聚焦法院机制建设,微观上着眼法官办案方法总结。李俊晔认为,案例要向全国法院广泛征集,侧重选取贴近百姓生活的普通案件,不仅强调价值观论述,更要融入释法说理。郑天衣认为,内容方面,要充分体现法院特色,聚焦机制建设;案例方面,要增加民商事案件比重,同时将执行案件也纳入典型案例当中。徐永红认为,要明确案件筛选标准,确保选取出的案例具有典型意义和指导价值。

在总结讲话时,刘峥指出,本次座谈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一方面,各地法院分享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说理的工作经验;另一方面,与会人员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运用指导及典型案例》一书的编写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将结合大家的意见建议,加快编写进度,指导审判实践,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司法裁判中的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


 

 
责任编辑:郭文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