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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满解决!下乡就审+第三方化解
  发布时间:2022-06-04 10:28:34 打印 字号: | |

“法官,您看他这里,这个坡这么陡,每次一到下雨刮风就一堆乱石树枝砸到我们后山墙,这里必须要修个坝!”

“我上次想要修,是你不让啊!”

“你那么修不行,离我们家太近!”

这是近期发生在怀柔区某山村的对话。赵某与钱某两家系坎上坎下、前后院邻居。赵某起诉要求钱某清除堆放在赵某房后高处的沙土、杂物,并按照村委会要求加固防护坡。

这起案件看起来琐碎,却关系老百姓的财产与人身安全。收案后,三中院民一庭法官非常重视,第一时间展开下乡就审、现场勘查。眼见当事人之间分歧大、矛盾多,法官便和当事人走到引起争议的沙堆、乱石、坝体边,逐一进行分析。

为了更好解决争端,法官还让村委会一同参与调解,用事实消除当事人之间的误会与顾虑,最终确定了修建方案。历经4个小时后,双方握手言和,案件圆满解决。

近年来,民一庭审理的排除妨害纠纷多发生在乡村邻里之间,矛盾冲突大,属于典型的涉民生案件。为更好践行司法为民,民一庭积极提升司法服务水平,改变坐堂庭审的传统模式,下乡就审,现场勘查并引入第三方积极化解矛盾,取得了良好效果。类似的审理模式在怀柔区、顺义区等多地的案件中得到应用。

在顺义区孙某排妨上诉案中,周某与孙某东西为邻,周某认为孙某家新盖的房屋二层开窗影响了其隐私权,请求孙某将其二层楼房西侧的五个窗户堵死,二层楼房西侧的阳台封堵。

如何在保护孙某家房屋的通风、采光权及周某家居住使用的隐私权之间合理处理问题?三中院民一庭法官坚持现场就审、解决问题的原则。抵达现场后,法官认为应该让双方共同查看整改的情况,但是孙某拒不配合,并与周某家人发生肢体冲突。

面对突发情况,法官一方面组织双方家属拉开争斗的二人,另一方面主动联系村委会负责人来现场参与处理。在法官迅速处置和控制紧急状况时,公安机关的同志也接到报警赶到现场。

眼见当事人情绪平稳,法官认为进行调解的条件时机均已具备,于是当场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磋商。在磋商中,孙某多次打断插话,法官仔细聆听孙某陈述,弄明白其顾虑,并适时提出合理解决方案,在作为第三方的村委会的见证下,双方达成了整改开窗的协议,握手言和。

一次审判就是一次传递正能量的行动。接下来,三中院将继续坚持从群众的视角看问题,提升法院司法服务水平,完成好以人民为中心的审判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周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