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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院创立“法护童行”品牌,用司法力量护“未”成长
作者:张淼杰  发布时间:2023-05-31 20:13:10 打印 字号: | |

      “法润少年心,用爱伴成长。”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在涉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中创新推出“法护童行”品牌。“法护童行”少年法庭工作品牌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全市法院少年法庭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助推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和司法保护等“六大保护”的融合。主要做法有:

    一是建立“法护童行”宣讲团,多单位联合开展法治宣讲。三中院成立“法护童行”宣讲团,成员由三中院院领导、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二庭(家事庭)、诉讼服务办公室以及辖区各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共计22名法官及法官助理担任。联合团市委、依托社区青年汇开展“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青年法官进社区宣讲活动”,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为未成年人营造健康幸福的社会环境。联合街道社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以“家庭教育才是真正的起跑线”为主题宣讲,引导家长正确认识家庭教育,为未成年人创造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

    二是完善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增进与学校等教育机构的协调联动。与芳草地国际学校、北京市朝阳外国语学校、北京市朝阳区将府实验学校等建立法治副校长机制,依托“法护童行”品牌,加大法治副校长工作力度,挂牌“普法驿站”。针对学校的普法需求,采用微课、普法短视频等方式,录制“订单式”的法治教育课程,满足学生多元化法律学习需求。利用开学第一课、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法治副校长亲自为全校师生送上生动活泼的法治课,厚植法治土壤,积极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教育环境。

    三是开展“沉浸式”模拟法庭活动,零距离感受法庭庄严。精选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典型案例,编写法治小剧本,让学生代表们化身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被告人等,完整模拟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合议庭评议、当庭宣判等环节,寓教于“审”,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治教育效果。

    四是深入社区一线普法,开展“一对一”法律咨询服务。加强与街道社区合作,走进社区广场,深入街巷百姓,摆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及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展板,发放普法宣传手册,法官“面对面”咨询答疑,让社区居民与法律服务“零距离”接触,引导居民群众建立通过法律途径反映诉求解决争议的法律思维,增强居民维权意识,让法律知识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责任编辑:夏倩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