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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护童行 | 法治进行时:孩子推倒小区铁门后被砸伤,物业是否担责?
  发布时间:2024-02-26 09:39:44 打印 字号: | |

每个孩子都是家长的心头肉,但总有些意外让人后怕不已,尤其是意外发生在自己眼皮子底下,眼睁睁地看着突然倒下的铁门把孩子砸伤,谁应该对此负责呢?

在下午7点左右,小明和他的小伙伴在小区大门口玩耍,小明看见他的父亲要开车出小区,于是想帮他爸爸开门,在推门的过程中和小女孩一起推动大门,推动大门的时候大门倾倒砸落在两个小孩身上。

事发时小明4岁,看到儿子被铁门砸倒,小明的父亲赶紧抱起孩子送往医院。经医院诊断,小明的身上有多处骨折。

事发后,小明的父亲多次与物业公司进行沟通,要求承担赔偿责任,物业公司认为小明的父亲存在监管不力,并不应该由自己承担责任。

这大铁门为什么会倒?小明的父母将物业公司告上了法院,要求物业公司赔偿医药费、护理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6万余元。

一审法院认为此次事故是由于小明操作不当,他推动大门的时候操作不当,和家长存在监护不力,以及大门存在安全隐患共同造成的,要求物业公司承担80%的责任,小明承担20%的责任。

法院一审判决物业公司赔偿小明父母1.5万余元,物业公司不服,上诉至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二审的争议焦点是物业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责任以及责任比例划分的问题。

二审开庭时,物业公司表示,物业公司对铁门进行定期维护,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而且,小区大门口的铁门设置了限位点,在0到90度是可以安全运行的,两名儿童将门推到180度才导致事故发生,是家长疏于照看,应责任自担,物业公司没有过错,不应当承担责任。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李睿表示,小明推动大门和大门倾倒之间并不存在因果关系,从正常人的角度看,两个不足5岁的小朋友,他们推动大铁门的力量和他们推动大铁门的速度,都是不足以把大铁门推倒的。即使当时监护人在场,也没有办法预见到大门会倾倒。本案涉事大门的倾倒是由于物业公司一方管理不到位所致,物业公司应当承担责任。

经审理,北京三中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管理者应当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对小区内有可能发生危险的设施定期进行维修养护,避免危险的发生,如果不幸发生意外,也要积极与人进行协商,进行赔偿,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马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