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九寒天,冷在三九。而就在 2014 年北京最冷的天气里,民二庭干警一行二十余人,冒着严寒,远赴密云法院巡回审判一系列涉及四十余人的劳动争议等民生案件。
该系列案件由于涉及当事人众多,一审大多为个人方败诉,当事人情绪激动。开庭当日,四十多位当事人聚集在密云法院大法庭,由于该批案件承办法官多,需分三个合议庭开庭,当事人对此十分不解,抵触情绪大,一些当事人拒不到安排的法庭开庭。面对质疑,法官们认真倾听、耐心解释分别开庭的缘由,并逐一回答了当事人的问题,以实际行动赢得当事人的信任,逐渐让在场的当事人放下成见,愿意听从法庭安排,有序进行庭审。随后的庭审中充分保证了每个人的陈述、辩论权,开完庭已是午后一点。法官们没有立即休息,而是抓住时机进行调解,缓解了双方的对立情绪。
农历腊月二十三日,也正是传统农历的“小年”,时任我院民二庭副庭长的陈锦新带领干警一行 9 人,在阵阵鞭炮声中,驱车 70 余公里,奔赴平谷法院巡回审判 14 件涉及近 20 余人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
该案系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优先认购协议书等合同,交纳部分房款后,涉案房屋本应在 2008 年 7 月份交付,但因资金问题,开发商未能按期完工,部分房屋已被开发商债权人申请法院查封,购房者起诉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认购协议书,交付认购房屋的诉讼。
庭前阅卷发现涉案房屋存在大量一房多卖问题,其中还涉及有的业主只签订了商品房优先认购协议书,没有签订预售合同且无网签,也有的业主既无优先认购协议书,也无预售合同,只有收费收据,包括了一房二卖、支付房款不足等问题,案情复杂,涉及当事人众多。在诉讼前,涉案小区因迟延交房、开发商无能力继续完成工程建设等问题导致大量的业主围攻政府,上访,案件存在重大的群体性事件隐患。
受理此案后,时任民二庭庭长次仁卓嘎立即与承办合议庭协商研究案情,制定审理预案,为确保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安排时任主管副庭长陈锦新亲自带队巡回就审。开庭当日,众多购房者齐聚平谷法院第五法庭,在合议庭的引导下充分阐述意见,有序进行陈述,每一位庭审参与者都切实感受到了司法的尊重,对庭审过程表示满意,情绪较为平和,庭后有序离开法院,该起案件审理平稳顺畅,达到了预期的良好效果。
2014 年开局的两次大规模巡回就审,是民二庭巡回便民的一个缩影,也是“三中民事二审直通车”的一个缩影。
从 2013 年 7 月我院建院以来,“巡回就审”就是我们民事审判庭的一个常态化审理机制,当事人行动不便的,我们到医院、农家去就审 ;当事人居住偏远的,我们驱车百余里到喇叭沟门去就审 ;农忙时节,我们驱车到村里 ;邻里纠纷我们走进当事人的院子里 ;群体纠纷我们邀请村委会一起解决……可以说,巡回已经融入了三中民事法官的血液,我们费点儿劲,可以让当事人省点力,我们麻烦点,可以让案子审得明白点,巡回之于我们,已经是一种不可或缺的手段,一种联系法官和乡土的不可或缺的方式。传统民事案件与百姓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不仅数量多、类型广,而且敏感性强、涉农比例大,当事人诉讼能力弱。此类案件的审理,法官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固然重要,但审判方式和审判技巧对案件效果所产生的作用也绝不可低估。巡回审判在民事审判领域的优势是无可比拟的,也广受百姓欢迎,如何将其优势进一步发挥到极致,我们一直在探索与努力着。